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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2007学年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意见

发布时间:2007-06-24浏览次数:

中州大学2006-2007学年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意见

各学院:

为做好2006-2007学年年度全校辅导员的考核工作,依据学校年度考核办法,现提出手机赌钱平台,手机赌钱游戏:2006-2007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意见。

(一)考核对象

学校在编在岗、合同制和临时聘用的辅导员。

(二)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

1.考核的内容

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重点考核一年来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的决定,履行职责,爱岗敬业、工作实绩、班级事务的管理、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作风等。

2.考核等次与标准

考核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为标准。

优秀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专业技术知识扎实,业务熟练,爱岗敬业,工作勤奋,有改革创新精神,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达到岗位职责要求,多次抽查都在岗,在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完成工作绩效方面突出。

合格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业务熟练,爱岗敬业,工作积极,廉洁奉公,能完成班级组织管理工作任务,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达到岗位职责要求,抽查中能够保持联系,绩效较好。

基本合格:思想政治或业务素质一般,工作作风或服务态度方面存在不足,组织纪律性不强,连续旷工5天以上(但不足10天)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(但不足20天),管理组织能力较弱或协作精神较弱,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,在抽查中至少两次不在岗,工作能力较弱,质量不高,绩效不突出。

不合格:政治业务素质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工作责任心不强,纪律松懈,完成工作任务不好,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20天,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有一项明显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,抽查中不在岗且无法联系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。

(三)考核方法和程序

1.方法

辅导员年度考核由学院、学工部和人事处进行综合考核。

2.程序

①民主测评。辅导员的年度考核以学院为单位,按《辅导员年度测评表》要求进行测评。

②综合评价。各学院根据辅导员考核测评情况,初步评定等次,并报送学工部;其中确定优秀等次的辅导员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的辅导员人数的20%。

③确定等次。学工部依据综合测评的结果,结合平时抽查情况,与人事处研究审定后,公布优秀辅导员名单,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审批;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以在公示7日内申请复议,过期不再受理。被确定为优秀辅导员的按照学校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

(四)有关问题的说明

1.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职辅导员必须上交个人工作总结;

2.在见习期、试用期的辅导员,只考核,不定等次;

3.病假、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参与优秀等级的评定,病假、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;

(五)对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

对学年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,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应对其进行谈话诫勉,指出存在的问题,并限期改正,也可调整职务或岗位;对因文化、业务素质较低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,学院应组织培训,帮助其尽快提高。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,学院给予批评教育,考核不合格者,在编的专职辅导员降职低聘,工资相应调整;聘任制辅导员缓期聘任,工资待遇按照临时聘用辅导员标准执行。若不服从学校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后,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,予以辞退。

学生工作部 人事处

2007年6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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